正泰新能回应争议专利:不存在对任何有效专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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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欧洲专利行政异议案有新进展。 2024年10月2日,欧洲专利局对晶澳科技EP2787541B欧洲专利异…

晶澳科技欧洲专利行政异议案有新进展。

2024年10月2日,欧洲专利局对晶澳科技EP2787541B欧洲专利异议进行口头审理,并公布初裁结果,即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初步意见,正式结果将于口审结束后的4到8周后公布。

据悉,该专利异议案由法国Carbon公司于2023年5月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申请,而此前被晶澳科技在欧洲诉专利侵权的正泰新能也作为异议申请人加入该案。

专利异议是欧洲专利局特有的一种程序,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任何人都可以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的9个月内提起异议,由欧洲专利局异议审核部门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最终决定分为异议成立和驳回异议两种。二是有诉讼时且异议进行中,被诉方干预异议并作为反方加入异议。

法国Carbon公司向欧洲专利局提请的专利异议属于第一种。2022年8月,该专利在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2023年5月,法国Carbon公司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申请。今年7月19日,晶澳科技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庭对正泰新能在欧洲的多家公司提起该专利的侵权诉讼,因此,正泰新能也作为被诉方加入该案。

相关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晶澳科技于今年7月才对正泰新能提起诉讼,正泰新能于9月底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申请干预该专利异议,而10月2日的口审是此前欧洲专利局基于法国Carbon公司和专利权人提出的异议在2024年3月6日确认的口审时间,所以各方均无法对正泰新能加入异议后的意见进行充分的审理和考量。

“这次针对欧洲专利的口头审理,只是过渡性的反馈环节,目前对于专利有效性的初步评估观点,也只是暂时性的,都不构成最终的裁决。”该知情人士表示,本次口审主要基于前期其他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涉案专利最终是否有效远未定论。

回到案涉专利本身,这件备受争议的专利EP2787541B1应用于TOPCon电池技术,主要是保护一种前后板双面钝化的TOPCon电池结构,最先由LG公司在韩国申请,晶澳科技几经转手于2024年7月从晶科能源购买获得该专利的所有权后,随即于7月19日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庭对正泰新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目前,该专利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正泰新能方面表示,正在积极准备应诉,其和法国Carbon公司一样,均认为晶澳科技的相关案涉专利不具有有效性。正泰新能ASTRO N系列产品是基于现有技术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产品,不存在对任何有效专利的侵犯,即 ASTRO N系列产品不受EP2787541B1专利的影响。

关于作者: 中经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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